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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宮廷女性鈿子和兩把頭的簪飾流變

文∣李思潔 圖/攝影∣國立故宮博物院、北京故宮博物院、瀋陽故宮

清代,是中國第二個非漢族統治的王朝,在羅友枝(Evelyne Rawski)的《清代宮廷社會史》中指出,清代以自己是多元、多民族帝國的流治者自居,針對不同民族採取不同的管理政策,可能借用宗教等其他力量強化皇帝的神聖形象。另一方面,藉由對於服飾、髮型、語言、習武等條例與限制,鞏固精英集團內部的認同。
清初,皇太極便駁斥了「改滿服以效漢服」的建議,堅持後世子孫需遵守祖制,不依漢人之俗。尤其是宮廷服飾與髮式,更是構建出共同認知的方式之一。乾隆廿四年(1759),開始敕修《皇朝禮器圖式》,將舊有的禮樂制度整理、補充,以作為國家治理的基礎。
《皇朝禮器圖式》成於乾隆四十二年(1777),卷四到卷七以圖文並茂的方式,說明后妃、命婦於正式場合所應該穿著的朝服、吉服等。清代的服飾制度奠基於滿人的習俗,又融合了漢人、蒙古、西藏等的特點。其中,藉由服冠上不同的鳥類紋繡、寶石種類及數量等,表現穿戴者不同的品級。「先敬羅衣後敬人」這句話,在現代頗有「以貌取人」的貶義,但在清代,服制的品級象徵了社會的地位,不可逾越。
去除正式場合所配戴的朝冠、吉服冠,旗人婦女的平日生活髮飾,以鈿子及兩把頭最多。「旗下婦裝梳髮為平髻,曰一字頭,又曰兩把頭;大裝則珠翠為飾,名鈿子」(夏仁虎《舊京瑣記》),據清代規定,漢人男子須剃髮梳辮易服,漢人女性則不受此規定。宮廷后妃則需遵守滿人習俗,至清末時,「旗頭」已然成為辨識滿人的明顯標記。
在北京故宮博物院楊伯達為《清代后妃首飾》所撰的〈序〉中言,后妃在日常生活中著吉服時,有時不戴吉服冠而改戴鈿子。至晚清時,更流行以鈿子取代吉服冠。
早期的鈿子形式簡單,原是喜慶場合婦女盛裝的頭飾。《道咸以來朝野雜記》中記:「婦女著禮服袍褂等,頭上所戴者曰鈿子」。福格《聽雨叢談》中記載了清代的鈿子來源:「八旗婦人彩服有鈿子之制,制同鳳冠」,說明了鈿子與明代鳳冠的結構大致相同,也就是「以鐵絲或籐為骨,以卑紗或線網冒之,前如鳳冠施七翟,周以珠旒,長及于眉;後如覆箕,上穹下廣,垂及於肩。又有常服鈿子,則珠翠滿飾與半飾,不飾珠旒」。鈿子為平頂,戴時前高後低,冠身覆蓋前額,如覆箕型,可分為鳳鈿、常滿飾鈿與常服半飾鈿等。
北京故宮博物院藏(以下簡稱北京故宮)〈點翠嵌珠寶五鳳鈿子〉(圖一)以編紙板為型,外鋪點翠,鈿身正面有五隻金罍絲鳳鳥並列,鳥尾為珠串,間嵌紅色寶石,頸、翼處略飾點翠,口銜珠串;下排則有點翠翟鳥九隻,口銜珠旒,鈿口為點翠長條形飾,後側鈿緣飾珠旒、挑牌,長可垂肩。鳳鈿的樣式承襲自明代,但以珠飾取代了原本點翠的鳥羽,也無明代花鈿、寶鈿、雲紋鈿等元素。至清代中後期,立體的鳳鈿轉化為平面,由底面平整、外圍輪廓幾何化的數個組件,固定在平面的鈿身正面。同治皇后的嫁妝中有赤金累絲鳳鈿、點翠鳳鈿,可能就是此類鳳鈿。
常服鈿子在《道咸以來朝野雜記》中,則為「滿鈿七塊,半鈿五塊,皆用正面一塊,鈿尾一大塊,此所同者,所分者則正面之上長圓飾,或三或五或七也」。國立故宮博物院(以下簡稱臺北故宮)所藏的〈點翠嵌珠寶鈿子〉(圖二)正面為一塊圓形鈿花,鈿尾由瓶花和兩塊長圓形的鈿花組成,正面同時有三塊長圓形,可能就是「半鈿」。另一組〈點翠嵌珠寶福蝶花卉鈿子〉(圖三)正面為三塊圓形面簪,鈿尾一大塊,正面下緣有三塊長圓形的結子,正面上緣亦有長方形鈿花。鈿口垂珠串,整個鈿子布滿鈿花,應屬滿鈿。
將鈿花設計成圓形的「面簪」或長圓形的「結子」,是清代特有的樣式。這樣形狀輪廓清楚的圓形、方形或是長圓形,可以依照不同的需求而自由地裝置、拆卸及組合。由〈金鑲珠寶梅花結子〉(圖四)上的黃籤可知:「乾隆六十年二月十四日收敬事房呈覽鈿上拆下金梅花結子一塊」,是少數以文字明確記述了鈿子及結子之間的關係。另一件清〈緝米珠盆景面簪〉(圖五)所附的黃籤上則記:「乾隆卅四年二月初八日收造辦處呈覽銀鍍金緝碎珠盆景面簪一塊」。

 
  全文請見《大觀》2021年7月號第14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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