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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刑罰・有圖可證

文∣程存潔 圖/攝影∣廣州博物館

十六世紀以來,隨著明清時期中西直接貿易在廣州口岸季節性的開展,尤其是乾隆廿二年(一七五七)實行廣州一口通商制度之後,廣州口岸成為了西方人唯一可以進入的中國沿海港口,許多極具西洋色彩的新事物、新行業、新型外銷商品在廣州出現,經濟交流與文化傳播緊密相連,使廣州成為了中西接觸瞭解的重要窗口。迄今為止的瞭解表明,為滿足西方顧客的需求,一批外銷畫家在廣州應運而生,紛紛建起了自己的畫室,以便讓到訪中國的外國人能親赴畫室挑選或訂購作品。目前,歐美各地收藏的各類中國外銷畫主要是出自中國廣州。

隨著「五口通商」,廣州慢慢地失去了「一口通商」的特殊地位和優勢,一批批外銷畫家紛紛遷往香港或上海等地發展業務。隨著對中國外銷畫歷史的深入研究,我們驚喜地發現,從十九世紀下半葉起,中國外銷畫的生產地,除有廣州、香港、上海等地,清朝的京城北京也開始出現專門生產和外銷貿易畫的畫室。目前僅知北京的一位外銷畫家,叫周培春(Chou Pai Chuen),當年已享譽歐美各地。可是這位外銷畫家直到一九九○年代,才獲得美國學者卡爾・克羅斯曼(Carl L. Crossman)的關注(《The Decorative Arts of the China Trade》, Suffolk, Antique Collectors Club, 1997),但克羅斯曼所知,也僅止於他是一位生活在一八九○年代的北京外銷畫家。廣州博物館恰好收藏有周培春繪製的一套外銷畫佳作〈清代刑罰圖〉,可為進一步瞭解周培春提供更多資訊,彌足珍貴。

這套紙本水彩畫〈清代刑罰圖〉,反映的內容主要是清代各類刑罰,橫卅四・六公分、縱廿六・二公分,共收錄有卅二幅圖畫,每幅圖畫的左下角都蓋有「北京周培春畫」六個紅色字體商標,封頁還刊印有一篇紅色字體的聲明書:「敝人向在北京創此種畫,由來五十餘年,畫精價實,言無二價,名達各國,只此敝人,並無別家。近有無恥之徒,冒名敝人畫樣,毀壞名譽,魚目混珠,喪廉鮮恥,特印商標申明雷同冒名之假,凡官商賜顧者,請認明畫本,內每張皆印『北京周培春畫』六小字,如無此字,即是假畫冒充。特此申明,務祈察鑑。北京周培春謹啟。住宣武門外達智橋內西口迤南路西畫室。」

 
  全文請見《大觀》2009年11月號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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