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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三彩 天王俑 左尊
 
三彩〈天王俑〉賞析
文∣李思潔 圖/攝影∣清翫雅集

了解過去古人如何生活,除了由史料的文字紀錄,另一個途徑即是由考古所發現的墓葬文化來窺探。基於「事死如事生」的觀念,隨葬陶俑的出現年代相當地早。目前所見最早的俑,為安陽殷墟商代王室墓中發掘出的奴隸俑。在《孟子》、《禮記》等文獻中均記錄了以俑代人殉葬的文化,如《孟子•梁惠王》:「仲尼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

陪葬陶俑的習俗自春秋戰國始,一直沿續至唐。秦代兵馬俑、漢代陶俑皆因作工精美讓人讚嘆不已。至三國、兩晉,由於社會動盪不安,陶俑的製作也陷入低潮期,一直到北朝才又重新興盛。北朝由於異族統治,在俑的相貌上也起了變化,出現了有著高鼻、深目、多鬍髭的陶俑;另一方面,隨著佛教藝術的傳入,對於中國文化藝術也起了影響。此時期的陪葬品中,已可見武士俑、文吏俑、動物俑等。陪葬俑的種類也大致定型為鎮墓俑、出行儀仗俑、僕侍舞樂俑及庖廚俑等種類。

唐代厚葬文化

隋唐時期由於政治、經濟的安穩,讓原先因戰亂而消沉的厚葬文化再次興盛。隋、唐幾位皇帝雖有下詔提倡節儉,但並未徹底執行。公元六○八年的李靜訓公主墓,墓主雖僅是九歲小女孩,卻出土了陶俑、瓷器、玻璃器、金銀器、絲織品等二百餘件陪葬品,可見當時厚葬禮俗的盛大。唐太宗雖也力戒厚葬,但雖著貞觀之治而來的政治清平、經濟繁榮,厚葬風俗反而越演越盛。當時政府對於官員們可使用的陪葬品等級有著明文規定,《唐六典•甄官署》:「凡喪葬,則供明器之屬……三品以上九十事,五品以上六十事,九品以上四十事」,但由於厚葬風俗的影響,實際上陪葬品的數量往往高於法令規範許多。

不僅是數量,陪葬品的大小亦有規定,《唐六典》中記明器大小不得超過一尺,因唐代有大小尺之別,換算成今日熟悉的單位約是廿九•四八∼卅一•○四公分之間。然就出土物的尺寸,幾乎均超出了此規定。大型的陶俑甚至達到一百公分以上,可見法令徒具形式,實際上厚葬風俗仍是主導了社會墓葬的形式。由《舊唐書•輿服志》中,左司郎中唐紹的上奏,便可窺見厚葬風氣之盛:「近者王公百官競為厚葬,偶人像馬,雕飾如生。徒以眩耀路人,非因本心致禮。更相扇慕,破產傾資,風俗流行,遂下兼士庶。若無禁制,奢侈日增。望諸王公已下送葬明器皆依令發,並陳於墓所,不行於衢道。」可知明器的豪奢已不僅是對前人「事死如事生」的想法,甚至成為大家擺闊炫富的方式之一。一直要到中唐以後,因國力衰微,社會動盪,厚葬風氣才逐漸消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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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請見《大觀》2012年10月號第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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