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代金器──吐爾基山墓與耶律羽之墓
遼之族屬契丹,原為早於商代起遊牧於內蒙古東部西遼河上游草原的東胡民族後裔,北朝時期再由東胡族系之鮮卑──柔然支部中分出。公元三四四年,由慕容鮮卑建立的前燕攻破宇文鮮卑,宇文鮮卑向北逃竄至潢河(今內蒙古西拉木倫河)與土河(今內蒙古老哈河)一帶,以聚族分部的組織形態過著遊牧漁獵的氏族生活,與當地土著融合成新的族屬「契丹」。至北魏逐漸形成契丹八部,也就是《遼史•營衛志》(1344)所記載:「契丹之先,曰奇首可汗,生八子。其後族屬漸盛,分為八部,居松漠之間……潢河之西,土河之北,奇首可汗故壤也。」
唐代末年,契丹族開始於北方草原崛起,先後鎮壓契丹貴族的叛亂,並征服奚族等部落,於公元九一六年由遼太祖耶律阿保機(872∼926)建立契丹國,再由遼太宗耶律德光(902∼947)於公元四四七年更改國號為「遼」,開展往後二一○年的國祚。不過據學者研究,在以契丹文字刻寫的墓誌碑文中,從未見有以「遼」字書寫的國號,而是以「哈喇契丹國」或「契丹國」自稱,因此「契丹」應才是其正確國名。不過在漢字文獻中仍以「遼」稱其國號,故本文仍隨俗將二者交叉使用。契丹國的疆域主要位於現今內蒙、遼寧、吉林與北京,所發掘墓葬、佛塔、窖藏之金器也以這些地區為主,由圖一約當北宋時期的遼國疆域圖及遼代墓葬標示,可約略暸解當時的相關地理形勢位置。
遼代細金工藝
一個時代金屬工藝技法的種類與演進,絕對影響當時製作成品的優劣。而契丹細金工藝的發達,使得遼代與唐代同被視為古代金銀器製作的高峰。據學者研究,遼代金銀器的製作分為官營作坊與私營作坊。官營作坊集中在遊牧民族的宮帳或宮殿「斡魯朵」內,主要由契丹人所俘虜的唐末漢族金銀匠師所製作,因此遼初不只是工藝,連生產機制幾乎都承接自唐,例如在器物上鏨刻年號、被供奉者名字、供臣與銜署名等制度,這也解釋了為何契丹民族雖承續了中國北方民族所開啟的黃金文化,但考古所見的遼代早期金銀器在製作工藝、器形紋飾等藝術品味上,卻受到融合東西方風格的唐代金銀器影響更深。至遼晚期以金銀器隨葬的禁令頒布後私營作坊遂應運而生,這也表示貴族或民間對於金銀器仍有大量需求。
就工藝種類來說,契丹人的金銀細作主要為錘鍱、敲花、鏨花、鎏金、拔絲等技法,尤以鏨花與敲花使用最為普遍,而鎏金與纍絲技術則相當成熟。反觀自漢代流行至唐代的焊珠工藝則呈現衰退局面,在遼代金器中較為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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