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的文房用品中,除了筆格、筆筒、筆床等置筆用具,與毛筆之間互有關係之物,還有筆洗與筆掭。其中筆洗又是文房中最為主要的用具之一。
文獻記載的筆洗
筆洗的用途就是盛水洗筆,不僅是文房中的必備之物,形狀也十分多樣,最常見的材質為瓷筆洗,其他還有玉、竹、木、銅、翡翠、瑪瑙、象牙和琺瑯等。歷代文獻中關於筆洗的記載並不是很多,只在文震亨《長物志》、屠隆《文房器具箋》和高濂《遵生八箋》中有較多記載,記錄下各種材質、窯口和器型的筆洗,其中的內容大同小異。《遵生八箋》的筆洗專條云:「銅有古鏒金小洗、有青緑小盂、有古小釜、有小巵匜,其五物原非此制,今用作洗。玉有缽盂洗、長方洗、玉環洗,或素或花,工巧擬古。磁有官哥圓洗、葵花洗、磬口圓肚洗、有四卷荷葉洗、有卷口蔗段洗、有絛環洗、有長方洗,類多。但以粉青紋片朗者為貴。古龍泉有雙魚洗、有菊瓣洗、有缽盂洗、百折洗。定窯有三篐圓桶洗、梅花洗、有中盞作洗,邊盤作筆覘者;有絛環洗、有方池洗、有柳鬥圓洗、有圓口瓜棱洗、菊瓣洗,惟定洗多甚。宣窯有魚藻洗、有葵瓣洗、有磬口洗、有鼓樣青剔白螭洗。」這段文字中提到了銅筆洗,但說它原先並不作洗用;另外還有素面或有雕工的仿古玉洗;以及官窯、哥窯、龍泉窯、定窯、宣窯等處所產的各種筆洗。然而,卻並沒有交代筆洗的由來。
瓷筆洗
其實,筆洗的產生應該與書寫同步,因為沾有墨汁或顏料的毛筆必定要清洗後,方能重新使用。在筆洗誕生之前,浣筆之職是由其他器物替代。文房中專司洗筆之用的筆洗,始出現於唐代。唐代長沙窯出土洗類器物四八三件,分為圓底洗、圈足洗、圓餅底洗和平底洗四型。由於長沙窯出土的文房用具十分普遍,而該類器物的口徑和腹徑在十∼廿五公分之間,非常適合用來當作浣筆之器。所以,這些洗類器物中的大多數應該都是筆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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