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厲行海禁,洪武三年(1370)始,禁絕私人出洋貿易;其後又撤銷泉州、明州、廣州三市舶司,「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自洪武至隆慶年間,宋元以來民間熱絡的海事活動迅速衰退,貿易為官方的朝貢制度所壟斷,曾為商賈賺進巨額利潤的外銷瓷,只能遁入走私途徑,然大量海外訂單的需求,卻讓亞洲青花瓷市場一時面臨貨源短缺的窘境。
從「大觀」到「尚青」,明顯可見臺北故宮對於文物的詮釋方式,已從單一文化脈絡,轉變為多元文化並存,並將關注焦點自中國文化脈絡跳脫,擴及文化上維持交流關係的鄰近地區。中國歷代常藉由政治、商業往來,向周邊地區輸出文物,並對其藝術作品產生不同程度影響。本文將透過文獻紀錄,結合考古出土文物與傳世品,探討高麗青瓷所受到的中國瓷器影響,以及發展出自身特色後,向中國傳播的情形。
青花新勢力
大明王朝的自我設限,意外刺激了東南亞陶瓷的發展,成為鄰近國家發這筆「空窗財」的契機。位處東南亞的越南,最晚約在十四世紀末就擁有燒造青花瓷的技術,這支伺機而起的青花新勢力,快速地加入亞洲貿易瓷的行列;東北亞的朝鮮王朝雖也在十五世紀開始燒造青花瓷,但主要供應國內使用,並未外銷。大明海禁期間,越南順利「卡位」成功,一舉擴張海外營運版圖,大批「越南產」的青花瓷陸續銷往日本、東南亞、西亞等地,甚至遠至埃及的福斯塔特地區(圖一),並在十五至十六世紀迎來了貿易的黃金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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