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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雍正九年 景德鎮「佑陶靈祠」匾

浮梁瓷局・樸拙大度

文∣鄭椀予 圖/攝影∣本刊資料室

在《清代御瓷》一書中,大陸瓷器鑑定學者耿寶昌開宗名義言:「所謂官窯,是由各級官府出資興建,產品流向由官府控制的陶瓷器生產窯廠,所生產的產品均為官窯瓷器,並非僅限於皇帝才可使用。而御窯則是官窯的另一種形式,只見於明清兩代,專為皇帝使用而生產。」此一序言,清楚區分了官窯與御窯的差別。

清代御窯廠為專門負責御用瓷器生產與管理的機構,其延續明代於景德鎮設置御器廠,並製訂嚴格管理制度之作法,至少延燒了二六一年。御窯廠的管理制度內容涉及生產資金的來源與數量、督陶官員的派遣、工匠的來源與分工、產品的驗收與輸送、官樣的繪製等內容。此外藉由清宮陳設檔與實物之比對,可知御窯廠燒造的瓷器除了提供皇帝日常生活與宮內陳設之外,還被賦予了不同功能,如禮器、祭器、建築、家具、賞賜,甚至可表明皇室成員的不同等級,使得單純的瓷器被賦予不同的內涵,成為皇權時代歷史文化的表徵之一。因此暸解御窯廠的制度,也成為深入清代官府窯業文化中很重要的一環。

景德鎮御窯廠
由康熙《浮梁縣志》所收〈景德鎮全圖〉中,繪有御窯廠所在位置之圖示文字,窯廠大門匾額書「御器廠」三字,可知至少到康熙廿一年,窯廠仍沿用明代舊名「御器廠」。

景德鎮陶錄中的清代御窯廠
依《景德鎮陶錄》卷一記載,景德鎮屬江西浮梁縣之興西鄉,因地處昌江之南,原稱昌南鎮,其水土宜陶,自南朝陳以來,當地人多以製作陶瓷為業,至宋景德年間始奉御製造瓷器,因而改名為景德鎮。明洪武二年(《江西大志》作卅五年)於珠山設御窯廠,置官監督燒造解京,並沿用景德鎮舊名。

若配合著《浮梁瓷局》與《景德鎮陶錄》所附之御窯廠線圖,及《景德鎮陶錄》書中之形容,可對照出御窯廠周邊環境有一概況暸解:「廠跨珠山,周圍約三里許。中為大堂,堂後為軒,為寢。寢北有小阜,即珠山所由名,舊建亭其上。堂兩旁為東西序, 又東迤南各有門。」在康熙年間的線圖中可見正中以大堂為中心,向南向東各開一轅門,稱為『南轅門、東轅門』。」但至清嘉慶年間,原本的東、南轅門已改為在儀門兩旁的東、西轅門,而北京故宮的五彩瓶也是如此畫法。

 
  全文請見《大觀》2014年4月號第5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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