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古人書寫姿勢的討論,最近成為了書法界中的熱門課題。早期的論述,係根據早期圖像記載和部分文獻,認為古人都是以執書的姿勢而作書,即一手執簡、紙、絹等書寫材料,右手執筆,雙臂懸空進行書寫,且認為這一狀況,一直持續到唐代高足家具的普及。
然而,新出土的簡牘、帛書、和卷軸書的實物,對這一觀點提出了直接的挑戰。一者,出土的簡牘書寫十分精細,如甘肅金塔縣肩水金關遺址出土的〈丞相御史律令〉冊,長廿三公分,寬三公分者一件,書字六行,末行字小到二∼三公釐,也就是米粒大小。另有兩公分寬一件,四行字,字大小也在四∼五公釐之間,書寫工整。甘肅武威市磨嘴子六號漢墓出土〈士相見之禮〉,長五十六公分,也就是漢尺二尺,寬○・七五公分,寬度不及正常人的手指,其上隸書十分精緻,每個字高度不過四公釐。這樣的精細書寫,非執書所能輕易完成。二者,帛書和卷軸書中都有工整的縱橫界格,很多還有精美插圖,顯然無法在執書的情況下完成。三者,居延出土的詔書目錄簡中有長達六七・五公分者,合漢尺三尺,或即是〈漢書〉上所謂的「三尺律令」。除此之外,「遷冊」和曆譜也有長至三尺以上的,如曾侯乙墓出土的簡長七十二∼七十五公分,銀雀山漢墓出土的〈元光元年曆譜〉簡長六十九公分,是目前所見最長的簡。上述這些簡都是每簡抄寫一行字,寬度約在○・五∼一公分左右;如執書寫就,要保證簡的穩定並從頭到尾書寫一公分大小的字,也是非常困難。
此外,在梳理別的研究者對古代文字記載的過程中,發現大量從漢∼唐,伏案而書直接和間接的文獻記載,例如梁劉勰〈文心雕龍〉中「瑀據案而制書」,和大量如王羲之傳本墨蹟〈喪亂貼〉中「臨紙感哽」中「臨」字的使用,都指向伏案書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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