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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鄭板橋 李商隱詩三首 雜書 150.3×46.2cm 南京博物院藏
 
從角色分工看清代「碑學」書法史(上)
文∣陳名生 圖/攝影∣陳名生

光緒十四年(1888),四度落榜的康有為(1858∼1927)第
一次向光緒皇帝上書,請求變法,但最終未能上達。沈曾植(1850∼1922)勸其「勿言國事,宜以金石陶遣」。失意的康
有為接受了這個建議,於其居室─南海會館的「七樹堂」汗漫舫內,「日以讀碑為事,盡觀京師藏家之金石凡數千種。自光緒十三年以前者,略盡睹矣」。有基於此,他「擬著一金石書,以人多為之者,乃續包慎伯為《廣藝舟雙楫》焉」。真如其所願,次年底,《廣藝舟雙楫》於其家鄉廣東南海誕生。在此作中,康有為首用「帖學」和「碑學」二名詞,解決了何以指代清代書壇客觀存在的兩種截然不同的傾向和風氣的問題。這組術語在晚清書壇引起強烈反響,並徹底刷新了時人和今人的書法史觀。
「碑學」一經提出,便成為書壇的熱門話題。總結起來,學者議論的焦點問題有二:一是「碑學」的界定問題,即「碑學」的研究與師法對象是一門學問還是一個書法流派的問題;二是「碑學」的範疇問題,即「碑學」是否包含篆隸和唐碑的問題。對問題一的回答,以華人德的「雙重含義說」最具說服力,「碑學」既是研究之「學問」,又是創作之「流派」;對問題二的回答,則以沙孟海的「北碑加秦漢篆隸說」、叢文俊的「北碑說」和白謙慎的「廣、狹義二分說」最有代表性。對於唐碑,學界的意見比較統一,除馬宗霍等人主「唐碑說」外,普遍認為它是「碑字」,但不屬於「碑學」範疇。
「碑學」是一個不斷發展和完善的概念。從康有為到沙孟海,再到華人德、白謙慎,經歷了一個外延不斷擴大,內涵不斷泛化的過程。同時,也是「碑學」概念自身不斷發展並日趨完善的過程。「碑學」在康有為提出之初,誠如叢文俊所言,更多是專指北碑的範圍。但是,隨著時間推移,「碑學」實踐變化,人們對「碑學」的認識也在發生變化。尤其是康有為辭世之後,「碑學」不再是其一家之言,而是整個書法史學界的共用術語。書法史學者開始重新審視清代書法發展史。他們發現,清人之所以推崇北碑,主要是因為北碑的源頭古法出於篆隸。因此,當時的青年翹楚沙孟海早在一九三○年便將清季復興的「秦漢篆隸」納入「碑學」範疇,這是對康有為「碑學」論述的一種發展。
依此邏輯,簡牘作為書法的筆法源頭和上古漢字書寫的常規載體,甲骨、鐘鼎和石鼓作為篆書的重要來源,「秦磚漢瓦」作為秦漢篆隸之一支系,皆被納入「碑學」範疇。於是有了「碑學」泛化之說─將「碑學」推及漢魏以前的金石文字。這是非常符合廿世紀碑學書法實際的認識,但排除了隋代碑刻。白謙慎對此觀點進行了修正:在廣義用法中,他將「漢魏以前」改為「唐以前」(這樣就把隋代碑刻納入其中),增補「清初以後」、「以求古樸稚拙意趣」等限定條件;同時,保留康有為原作觀點為狹義用法。白先生「廣、狹義二分說」是迄今為止學界對「碑學」最全面的認識,筆者十分認同。其「廣義說」幾乎囊括了一切「非帖學」書法,最符合當下書壇之實際,也是本文所論「碑學」之學術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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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請見《大觀》2021年8月號第1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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