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英(約1498∼1552),字實父,號十洲,江蘇太倉人(圖一)。仇英在明四家中,位居沈周、文徵明、唐寅之後,除了因他出生晚於前三家,也與他本人的身世、地位也有很大關係。高居翰曾將他與文徵明作比較,認為「仇英和文徵明的作品在類型,以及創作環境方面會相應地有所不同」。身為一個畫工,他後世的聲名主要源於他的藝術創作,儘管在他學藝的過程中,老師周臣和友人文徵明、文彭父子等,都對他影響頗大,但催生那些使之留名青史作品的,是與他交往密切的重要藝術贊助人。所謂藝術贊助人,Louise Yuhas在〈贊助人王世貞〉一文的開頭,就已對西方與東方、業餘與專業之間的差別加以討論,中國的「複雜」性,在仇英身上似乎並不是一個讓人糾結的問題。周鳳來、項元汴、陳官等之於仇英,確乎是「提供金錢、物力或人力支持的人」,而他們收穫的,則是仇英精心之作。在中國傳統語境中,兩者形成了畫家與買家,或說收藏家的關係。但仇英在與他們的交往中,並不只是一個畫工或者畫家,而是一個與贊助人有著互動關係的藝術家。
我們可以看到,仇英的藝術創作,尤其是巨幅長卷,耗費心神、體力之外,其實需要很長的創作時間,一般都會借寓贊助人家中,被尊為上賓。由於贊助人均富甲一方,酷愛藝術收藏,對於畫家出手毫不吝惜,於是,首先是食宿照應周到;其次是畫家得以觀摩贊助人收藏的各家古代書畫精品,尤其是仇英自我創作不多,而以摹古見長者,觀摩前人作品,無疑是一生藝術活動的活水;第三,畫家可以獲得豐厚的酬勞。對於依靠畫藝謀生的仇英而言,繪畫既是形而上的藝術行為,同時也是形而下的謀生技術。若能兼三者而得之,自然樂於為之效勞。在仇英一生中,主要的贊助人有昆山周鳳來、嘉興項元汴、長洲陳官、錫山華雲等人。以下逐一略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