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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金纍絲蝴蝶面簪 (右)中式瓶飾化妝盒 皆為故宮典藏

皇朝冠寶・禮之表徵

文∣鄭椀予 圖/攝影∣國立故宮博物院

服飾佩件不僅是物質文明的結晶,也是人類精神與文化生活的映現。在古代中國,服飾制度尤以其具有禮治教化和等級辨識等重要功能,備受歷代統治者所重視。而清代宮廷制定的服飾制度體系之龐雜,條律之瑣細,在中國服飾史上無出其右。

在《皇朝禮器圖式》、《大清會典》等文獻中詳細規定了清代服飾的穿戴佩用。這些分別使用於祭祀、朝會、慶典、征戰、巡行與日常閒居等不同場合穿戴的衣服與佩戴的珠寶,均依君臣后妃的地位高低和祭祀吉慶場合,分別有不同的穿戴標準。特別是,當宮廷律例以珠寶的質材、顆數、佩戴方式來標注佩戴主的身分象徵時,則珠寶的意義,已超越原始「美」的裝飾性直觀,更進一步欲透過這種在形式上最外露的物質載體,來彰顯皇家身分地位的顯赫尊貴,及君臣官民上下等級的位階。

清宮中所收藏的寶石飾物來源可分為三部分,一是民間進貢,二是外國使者引進,三是宮中製作,但都不會晚於民國十三年。有些飾物之上還附有黃籤,注明為某年、月、日由某人或某處進呈,並記載寶石的種類與數量等。但寶石名稱部分與現代稱呼略為不同,有待商榷。這些上自頭頂的帽冠、下至佩戴於身上的各種裝飾品,包括頭上戴的簪、鈿、金約;頸上戴的領約、朝珠;腰上繫的各式腰帶與活計;胸前掛的綵悅,以及耳墜、戒、鐲、扳指等,都成為本次展覽的主角。

冠頂
冠頂又稱帽頂或頂戴(頂帶),指冠帽頂部的飾物。歷代皇帝雖多十分注重冕服制度,但以冠頂的質材來區別地位和品秩高低,卻為中國服飾制度中獨一無二。

冠頂制度始於關外清太宗皇太極崇德元年(一六三六),這年亦改國號為清。當時只有固山額真各部承政用嵌寶石金頂,其餘品官皆只用金頂。後經崇德四年、順治元年、二年改訂,方成朝冠定制。其品秩的區別,除東珠的顆數外,所使用的寶石質材、層數、龍鳳紋、翟(翎毛)等的不同,都具有戴用者品級辨識的功能。

 
全文請見《大觀》2012年6月號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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