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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內藝術節的「放空現實」

文∣曾鈺涓 圖/攝影∣大內藝術節

Play是玩,是遊戲,是啟動
Should we Play?是一個提問。
颱風來時,大人擔心風雨造成的災害,小朋友卻能在漆黑中,隨著蠟燭的光,「玩」起影子遊戲,想像暗暝中的怪獸與故事。「玩」是每個人成長中曾有的快樂體驗,卻漸漸失去的能力。
「玩」什麼?也在時代更迭、科技進步中變化。從七巧板、跳房子、溜滑梯等,到今日的數位遊戲、虛擬實境與網路影音社群等。數位時代的play鍵,帶領眾人進入幻境,以語音卅按鍵啟動的選項,如同阿里巴巴的芝麻開門,充滿魔性。然而,「玩」仍被視為玩物喪志的行為,我們沉溺於數位載具所帶來的歡愉,存在於真實與虛擬的混雜生活,也在玩樂與工作的共存情境中,尋找慰藉。波茲曼(2015)認為電視把生活的每個方面都變成了娛樂的形式,使得智力單一化。特克(2017)則認為線上線下的混合生活,使得人人更加孤獨。
我們應該玩嗎?
精神分析醫師溫尼考特(2009)分析兒童的心理與成長,認為在玩遊戲時,小孩或成人才有創造力,也才能展現出整個人格;並且只有在有創造力的情況下,個人才能發現自我,此創造力會讓人覺得「人生值得活下去」。雖然溫尼考特所研究的「玩遊戲」,是討論母親與嬰兒之間的關係,以及傳統遊戲場域中的行動。但是,他提出在遊戲中所產生的「潛在空間」,正是每個忙碌於生活的個體,所需要的介於外在現實與內在現實之間的遊樂場。誠如席勒於《美育書簡》所言「(仿宋)正是遊戲、而且只有遊戲可以使人完整、使人能發揮其雙重天性」,遊戲正是指一種達到精神自由的方法。
在現實情境中,每個人被迫把自已變成社會機器中的小零件,擔負符合社會認同與階層身份的個體之責任,透過遊戲的行為與狀態,得到精神自由,才有可能讓我們面對外在現實又無法逃離的困境時,獲得喘息與呼緩,解放讓心自由,獲得情感愉悅,同時也能擁有更具創造力的生活態度。

 
  全文請見《大觀》107年10月號第1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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