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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看的敘事性

文∣吳嘉瑄 圖/攝影∣本刊資料室

這個專輯所欲處理的「觀看」這件事,基本上分為兩個層面,首先是創作方面,再來則是展覽部分。兩位論者:林克明與王柏偉皆從本期藝外思潮選文—由德國媒體理論與媒體考古學學者恩斯特(Wolfgang Ernst)所寫的〈訊號與象徵符號:探討「文本性」的媒介考古學途徑〉作為其論點的觀察基點。
在恩斯特這篇論文中,他以記錄工具的演進,主要區分了以印刷術為主的時期以文字此一媒介作為主要記錄方式,意即一種主要將時間觀建構為「歷史」的象徵性書寫記錄,以及在數位科技工具興起後所造就出的訊號時代,就轉向於影音式的記錄方式。前者所記錄下的被視為檔案與文本,接收者必需要先以一種觀念或想法來指稱這些資料,換句話說,這些檔案文本需要一種敘事—亦即某種安頓好某個概念或想法的象徵秩序—來加以定位;而後者則可以透過訊號0與1的記錄方式,迅速地讓接收者(觀賞者)的身體去感知經驗到,而此即打破了檔案與文本的線性歷史秩序。但我們也必須注意,這樣的轉變,並不全然意味著我們就此就拋棄了「認知」這件事,儘管如此,檔案與文本的記錄資料轉變為訊號式的認知資料,已經是個當前的藝術創作(特別是數位藝術)所必須理解的基本差異點。
據此,林克明從「媒體眼」的角度為我們清楚解釋德國媒體考古學者基特勒(Friedrich Kittler)與恩斯特等學者討論出的訊息(象徵敘事)與訊號記錄的差異,為藝術創作所帶來的思考轉折內容與意義究竟為何。而王柏偉則更進一步地從系統論的方法切入,同樣也以恩斯特此媒體考古學的理路,去觀察在當代藝術中已然不可或缺的「展覽」這件事,其在藝術理論與書寫中的缺席現象,以及其在藝術系統內究竟作為了何種關鍵性的角色。

 
  全文請見《藝外》2013年8月號第4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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